2020年8月9日 星期日

關於被稱為反共義士

 

關於被稱為反共義士


有網友在網絡上稱呼我為反共義士。反共方面我沒有做什麼事情,但是反共的心智倒是有的。義士二字我覺得自己真不敢當;為什麼不敢當?因為,深深感到自己不敢妄自稱義。但是,我們反觀很多所謂的民運人士,往往很難低下頭認識到自己身上的問題;這樣的人很多,主要是沒有一顆謙卑的心。所以,也就很難將神的真理傳給這部分人。所以,耶穌對那些自以為義的為保持純潔而與俗世保持距離的法利賽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


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沒有問題,沒有罪,還會反問:為什麼你一定要說我有罪?那麼大概就很難傳福音給他了。那個被人看不起的稅吏和娼妓如果悔改祈求神的憐憫,神也必然憐憫赦免他們的罪。而那些自以為義難以謙卑下來的人,罪仍舊在。


我們會發現有一些人很難謙卑,歸納一下,主要有以下兩種因素造成了這些人的高傲和難以悔改:


第一個因素:他是一個受傷害的人。


當一個人因為自己在這個社會裡面受傷感到委屈的時候,並堅持自己是被不公平地對待的一方的時候,就認為自己有權索取或指控他人。這種稱為受害者心態或者訪民心態。這樣的人很難謙卑下來。因為他會抓住自己是對的,難以撼動他的主觀意識。他會認為全世界甚至是上帝欠他一個道歉。他不會注意自己做過哪些偏差的行為,這樣的人會不斷地索取他人甚至索取這個世界。擁有這樣的受害者心態的族群更多的不是注意自身上的問題,不會注意自身有什麼需要改變的地方,認為都是別人的錯造成他的目前的境況,所以,這樣的人會更多地苛責他人。甚至抱怨上帝。這樣的人你很難讓他悔改,更難讓他們謙卑下來聆聽上帝的教導,確實有很大的難度。




第二個因素:他是一個自以為義的人。


這類人雖然不是受到傷害的人,但是,他為幫助受害者或者為了某種自以為正確的理由,專注於指責他人,自己卻做著偏離真理的事情。這樣的人不會成為自己做的是錯誤的事情,他會用自己的標準來衡量人世間的對與錯。這樣的人也很難謙卑悔改。比如,有執法者可以隨意施暴給弱小的族群,就是因為自以為真理在自己的手裡。不說大陸遍地的城管的肆意妄為,近期看看那些香港暴警,以惡法的名義作惡。這些都是以自己的標準來衡量別人的對錯的行為。


那麼,衡量的標準是什麼?


我的回答是兩個字:聖經。


唯獨聖經,才是衡量一切事的標準。唯獨聖經的意思是說,我們的得救、信仰和生活所必需的一切事,在聖經中都有或明確或暗示的教導。唯獨聖經並不是聲稱每一種真理都在聖經中找到。唯獨聖經的意思只是說一切需要的,約束我們良心的事,以及上帝對我們所要求的一切事都在聖經中寫下給我們(彼後得一3)。


「上帝全備的旨意,也就是關於祂自己的榮耀、人的得救、信仰和生活所必需的一切事,或已明確記載於聖經之中,或可用合理的推論,由聖經引申出必然的結論;不論是所謂的聖靈的新啟示,還是人的遺傳,都不得於任何時候加入聖經。」──《威敏斯特信條》一6。


羅馬書第12章19 節: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們都會受傷;上至總統,下至黎民,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公不義的事情;即便在你自己的家裡也是如此。『因為,兒子藐視父親;女兒抗拒母親;媳婦抗拒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彌迦書7:6)


因為,主說,申冤在祂,祂必報應。如果我們自己申冤,我們乃是將自己看作是一個自義的人。所以,『至於我,我要仰望耶和華,要等候那救我的神;我的神必應允我。』(彌迦書7:7)


所以,一個人悔改認主的過程是一個很困難的。很多人認為自己是一個了不起的人,是一個好人,不是壞人,做了很多關心別人的事情,還正在為社會公益事業做出了很多貢獻等等,這些人會覺得自己不用在乎自己其他的罪了。比如有的人奉獻了很多金錢給教會,就可以裡所應當地認為自己可以過不道德的生活。認為自己做了很多善事,就可以犯普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了,不需要對付自己身上的許多罪的問題。


所以,即便是習近平,他會認為自己承繼的是毛澤東的最偉大的事業而不會認為自己是一個罪人,更不會認罪悔改。所以,很多人都願意稱別人是一個個的小毛澤東,而不會承認自己就是那個小毛澤東。


所以,我不敢稱自己是一個義士,只會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因為在主面前認罪悔改,因信稱義。


但願,你我都成為一個因信稱義者!




逸風 於20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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